台灣的音樂界真的是沒救了!!!!



"同人音樂" "編曲抄襲不犯法" 

這種話都說得出口

"我抄襲你是因為你品味好, 你還要感謝我宣傳咧!"





真是一個可恥至極的行為

然後這個可恥的X"S", "J"X樂團還說要去告別人

光明正大的在網站上宣佈編曲抄襲不犯法

蓋上一個紅章說要找律師好像很了不起

台灣人的臉都被你丟光了!!!!



找兩個醜的要死的女人, 以為穿上愛情外套就是NANA了?

講話又前後矛盾

"這是我2002年的作品"

"這部作品是為了向NANA致意"

我到想請問, 看了NANA電影愛上NANA

2002年沒有NANA電影, "LOVE~向NANA"致意專輯也還沒出

你到底是怎樣的未卜先知神通廣大



你們根本不佩當音樂人

更不佩說喜歡NANA

喜歡所以抄襲仿冒

這還真是第一次聽到



這真的是



嚴    重    侮    辱



真的喜歡請你拿出誠意

龐克風格可以有很多種表達方式

拿人家電影主題曲, 明明一模一樣還要說是自己做的

乾脆說翻唱比較討喜(我頂多說你唱的很爛)

MV一看就知道是仿的

還彷的很沒質感

造型模仿沒差, 人也挑一下好不好

雖然說 人要衣裝, 

很多時候衣服穿起來還是裡外不是人

沒那個格嘛!

沒格調就別高攀

高攀不成仿冒不像還要理直氣壯拿大聲公大喊無罪釋放

你還真以為台灣沒法律沒公理人民沒腦袋仿冒王國大家一起裝死就萬歲喔



親愛的"接ㄟ斯" (說真的以前還沒聽過這是啥屁)

絕對抵制你到底!!!!!!!

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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